签诗故事
罗卜阴司救母
故事内容
昔日有一王舍城,城中有一位长者,姓傅名相,娶妻刘氏,名曰青提。夫妇二人,持斋修行,诚心接待善众,尽日斋僧供佛,单生一子,取名罗卜,自幼持斋行孝。忽一日,长者身上染重病,不能起床,十分沉重,欲将临终之时,嘱咐其子罗卜曰:「我有三千银子家业,交付你管,你可将一千银子,留下接待善友,斋僧供佛;将一千银子,与你经营事业作生活之计;将一千银子与你母亲安家立业,作斋粮之费。孩儿你能尽心办理这三件事,吾将永无忧矣。」言罢气绝。一点灵光,迳往西方而去。
刘氏青提,并子罗卜收敛恸哭,举哀守丧三年满已毕。后来其子罗卜,出外去经营贸易取材。这家中刘氏青提听信胞弟,刘贾与女婢金奴二人,日日花言巧语,使他开斋破戒,打骂僧道,不肯接待善友,尽日饮酒食肉,杀牲害命。而后罗卜回家,闻得母亲开斋破戒,罗卜即时跪下劝母亲曰:「你怎会来开斋,伏望母亲依旧受戒。」刘氏曰:「我并无开斋破戒。」遂即发誓曰:「我若有开斋破戒,自愿打入酆都,落十八地狱受苦!」
不久,天地过往诸神祇,即时上天庭奏知玉帝,玉帝降旨一道,来到阴司(阴间),阎罗天子即差无常,来王舍城将刘氏青提拘捕,无常将他灵魂,押入酆都十八地狱受苦。罗卜见母亲立时死在地上,悲泣痛哭,流泪惨伤至极,晕绝倒地,良久醒来,自愿学佛出家修行。
佛祖就将罗卜取名目莲,佛祖大慈悲,赐与目莲锡杖袈裟,给他进入地狱(阴间)救苦。目莲身穿迦裟,手执锡杖,拜谢佛祖,登时进入酆都十八地狱。
目莲尊者看见地狱重重迭迭,皆是罪恶之人在此受苦。目莲看见母亲受苦,遂即救母亲出地狱,迳往西方而去。
佛祖作偈曰:
目莲尊者发善心 十八地狱救娘亲
世间男女行孝者 持斋戒杀可报恩
解签范例
注 解
失物→东北。以自己平常生活居所为淮,人在居所外的门口,面对门口,则右前方即是所指的东北。
备 注
签诗的解释千变万化,皆因问题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释。以下详解,仅供参考,也是提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