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故
◇姚崇治蝗
姚崇(649-721年),本名元崇,陕州人,曾任唐朝的夏官侍郎、春官尚书、紫微令、中书令、宰相等职。
开元四年(716年),山东(泛指华山以东之黄河流域)蝗害成灾,老百姓受迷信思想束缚,不敢捕杀,而在田旁设祭、焚香、膜拜,坐视庄稼被蝗虫吞食。
百官均认爲:「蝗是天灾,岂可制以人力!」,是除治还是不除治,在当时两种不同理念斗争十分激烈。
姚崇说:「只要齐心协力,就可以除尽。他说;蝗虫怕人,故易驱逐。苗稼有主人,故救护者必定卖力;蝗虫能飞,夜间见火,必定飞往;设火于田,火边挖坑,边焚边埋,定可馀尽。」
玄宗说:「蝗是天灾,是由于德政不修所致,你要求捕杀,这不是背道而驰吗?」
姚崇又说:「捕杀蝗虫,古人行之于前,陛下用之于后,安农除害,是国家的大事,请陛下认真考虑。」
玄宗被说服。但当时朝廷内外,都说蝗虫不能捕杀。
玄宗说:「我同宰相讨论,已定捕蝗之事,谁再反对,即行处死。」于是派遣御史分道督促,指挥老百姓焚埋蝗虫。
结果颇见成效,当年农业获得了较好的收成。结果颇见成效,全国捕蝗900万担,成功杜绝蝗祸,当年农业获得了较好的收成。
(治灾避难当用智慧,必有巧妙之计而渡脱难关。姚崇就是此事件的高人了)